這些問題破壞了歐盟資助的有效性,但在新的成員國中似乎並沒有變得更加嚴重,儘管它們缺乏經驗。然而,這可能是個誤導性的結論,尤其是對於新的節目時期。這是為什麼? 首先,- 年分配給新成員的資金與 年以後他們將收到的資金相比是微乎其微的。因此,吸收這筆資金是一項比接下來的任務容易得多的任務。新結構基金預算的近一半分配給了他們。儘管已經建立了所需的結構,但我並不完全相信它們的有效性以及它們對資助理念背後的充分理解,以免對國家當局的吸收能力產生負面影響。
其次,新成員國以及葡萄牙和希臘可能在 年之前獲得 N+ 規則的豁免,但它們必須遵守 N+ 規則。即使時間限制較少,這些關於分配資金使用的規則也可能對吸收能力產生負面影響。換句話說,當局應該關注繁瑣的官僚程序和低效率的行政結構可能
德國電話號碼 帶來的問題。 最後,新的 MS 獲得了新推出的以里斯本為重點的目標的豁免。雖然老成員將遵守一套額外的整合、競爭力和就業支出目標,但新成員可能會繼續關注基礎設施和其他創新性較差的措施。
這些措施可能會提高它們的吸收能力,但從長遠來看,它們也可能損害歐盟為成員國地區發展提供資金的有效性。最貧窮的成員國面臨的真正挑戰不僅是吸收歐盟資金(這不應被視為理所當然),而是實現所謂的「物有所值」。 新的歐盟必須以最有效的方式吸收和使用布魯塞爾的資金。在這方面,新的成員國不應總是效法舊的凝聚國家的榜樣。後者必須避免重蹈過去的覆轍,提高行政管理能力,將資金視為對他們最後的實質財政支持,投入對其GDP產生倍增效應的投資。